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顺市曹家屯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原煤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天龙贵敖煤炭交易市场7号地块储煤场中部厂房内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吕怡
联系电话: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