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110kv总降压站新建工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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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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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名称 | ******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110kv总降压站新建工程审批意见.pdf |
2.审批文号 | 安环辐审〔2025〕1号 |
3.审批时间 | 2025年1月8日 |